依据中国国家财税《关于在全国展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之精神, 自从8月1日起, 在中国大陆收取的海运费及相关杂费将加收6%的增值税及相应当地附加税费, 生效日以开票日为准。